公 示(第二批)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1-01-11
第一批符合職稱申報條件名單公示后,在規定時間內收到部分同志要求復議的申請,經學校職稱評審領導小組對復議申請補充材料逐個進行研究,決定對龔麗英、梁瑩穎等2位符合職稱申報條件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時間從2021年1月11日上午8:30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5:30止。公示期間,以上同志的申報材料擺放在行政樓104室供大家查閱,若對下列同志申報職稱有異議,請電話或書面向學校紀律監察委員會及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人事部門)反映,電話或書面材料要自報或簽署真實姓名,不報或不簽署真實姓名,一律不予受理。受理情況反映的部門:
1.學校紀律監察委員會辦公室(黨辦)
2.學校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人事部門)
聯系電話:3256802、 3256818
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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