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經職院資〔2021〕1號
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現決定在全校范圍內對各個實驗室(含研究所)開展安全大檢查,F將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學校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對照教育部文件,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安全紅線意識,深刻認識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認真負責地組織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糾工作,以查促改,進一步健全實驗室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完善實驗室安全保障建設,強化安全風險防控意識,有效預防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
二、工作要求
(一)對照標準、完善建設。所有實驗室要對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1)》進行自查,找出差距,提出完善建設方案。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重點檢查工科類實驗室及涉危涉化實訓室;對檢查出的每一處安全隱患要登記記錄,并提出具體整改辦法,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工作安排
(一)學院自查自糾(4月28日-4月30日)。
對照檢查整治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本學院實驗室、研究所(特別是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參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1)》,組織力量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建立臺賬。
(二)填寫《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實驗室安全隱患自查臺賬》、《實驗室安全自查自糾報告》,將電子版及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的原件于5月7日前通過企業微信統一發送給公共服務與數據管理中心藺娜老師。
(三)學校抽查(5月6日)。由學校實驗實訓室安全建設與領導小組成員等相關單位組成檢查組,對各學院進行現場檢查。抽查結束后,將結合各學院自查情況進行總結、反饋。
惠州經濟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4月28日
學校辦公室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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