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事故是如何分級的?
日期:2021-12-02 發布人: 瀏覽量: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從重到輕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重大輻射事故、較大輻射事故和一般輻射事故四個等級。
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Ⅱ類放射源為高危險源。在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至幾天可致人死亡;Ⅰ類放射源為極高危險源。在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分鐘到1小時就可致人死亡;
較大輻射事故,是指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Ⅲ類放射源為危險源。在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就可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接觸幾天至幾周也可致人死亡
一般輻射事故,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Ⅴ類放射源為極低危險源。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Ⅳ類放射源為低危險源;静粫䦟θ嗽斐捎谰眯該p傷,但對長時間、近距離接觸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復的臨時性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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